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2026 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参考同行业、同区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为税前 8 万元/年,按月发放,不进行考核。
2. 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具体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三部分,月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月累计营业收入达成比例作为月度考核,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超额绩效薪酬是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或利润目标超额完成后计提的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三部分,月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月累计营业收入达成比例作为月度考核,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超额绩效薪酬是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或利润目标超额完成后计提的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绩效考核机制
1. 月度绩效评价:根据月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绩效评价时确认。
2. 年度绩效评价:年度绩效评价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3. 超额绩效评价:超额绩效评价以经审计后得财务数据开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确认后进行审议。
(四)薪酬的止付与追索扣回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的任一考核年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应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因财务存在造假等错报、漏报,导致年度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应按追溯重述后结果重新考核;
2.对财务造假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的重大程度及时做出部分或全部停发或追回决定。
3.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的重大程度及时做出部分或全部停发或追回决定。
董事会有权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员扣减、不予发放其当年未发放的绩效薪酬,或追回其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的薪酬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四、审议程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