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状况,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
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对各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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