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冠中)
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工作中,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冠中,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 9 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助教。1988 年 4 月至今,
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在日本东京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台湾成功大学作为访问学者、研究助理、客
座教授等进行工作;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
副院长。2024 年 2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自身专业角度
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以及专业建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的次数
王冠中 11 11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任职期内,本人共出席 1 次提名委员会,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员工持股计划、外汇套期保值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我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并为公司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的水平。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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