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戴保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就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就新一年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汇报,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形成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峰、张可、胡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
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董事会就独立董事李峰、张可、胡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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