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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
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9日,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前沿生物”)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乾德路5号7号楼(紫金方山)”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8号”,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承接监事会的职权。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住所的变更情况,并结合取消监事会的事项,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乾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8
路 5 号 7 号楼(紫金方山),邮政编码:211 号,邮政编码:211122。
122。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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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