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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DONG XIE(谢东)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和了解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南京市江宁
区科学园乾德路 5 号 7 号楼(紫金方山)”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8
号”;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2024 年 7月 1 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按照新《公司法》规定,承接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文字性修改,上述登记、备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及废止。
本议案中部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新增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章程>修订后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确认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的审计委员会符合
2024 年 7 月 1 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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