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56:42 股吧网页版
前沿生物:前沿生物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 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玉航春华)持有公司股份9,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8%。本次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委派代表:DONG XIE)变更为何春华,变更后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DONG XIE(谢东)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 6 个月内,玉航春华不得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后续亦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及 IPO 相关承诺。

本次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致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由变更前的 30.34%调整至 27.86%。本次调整未造成相关主体实际持股数量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经穿透核算,公司实际控制人仅持有玉航春华 1 元出资份额,占比
0.00001%。本次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不涉及合伙人份额变动,亦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芝兰路18号6幢104(江宁高新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何春华

企业名称 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 1135.33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MGDGP8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财

主要经营范围 务咨询(除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玉航春华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完成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登记,执行事务合
伙人由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何春华,玉航春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何春华通过玉航春华控制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

何春华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何春华 女 中国 四川省南充市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玉航春华发来的关于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告知函,玉航春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建木生物变更为何春华。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 DONG XIE(谢东)先生与玉航春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DONG XIE(谢东)先生通过控制建木药业、建木生物、玉航春华、建木商务、建树管理,合计控制公司 30.34%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建木生物不再担任玉航春华执行事务合伙人,DONG XIE(谢东)先生与玉航春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DONG XIE(谢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木药业、建木生物、建木商务、建树管理,合计控制公司 27.86%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何春华直接持有公司 490,000 股,通过玉航春华间接持有公司 2,900,000 股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3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本次权益变动后,何春华直接持有公司490,000股,通过玉航春华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9,290,000 股,合计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9,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控制公司具有表决 本次变动后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

股份性质 权的股份 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