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综合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统筹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阅了年审会计师报送的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对计划中涵盖的审计范围、重点审计事项、审计工作流程、时间推进安排等内容进行研判和确认,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定的审计计划,有序、高效开展年度审计各项工作。
(三)在年度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多次、充分的沟通,针对审计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始终督促审计机构严格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对收入、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相关损益项目的确认与计量,执行充分、恰当的审计程序,对审计过程中的核心问题、财务数据审定情况进行审慎研讨,监督审计工作合规开展,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公允。
(四)在复核审计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绩预告暨业绩快报更正等相关议案,同时对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相关文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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