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成都先导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29 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20.52 元的价格公开发行 40,680,000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4,75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88,742,433.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11,166.16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11-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8,418,641.14 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304,218,654.74 元,2025 年使用人民币134,199,986.4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6,846,763.08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88,374,055.12元,2025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10,880,182.9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 年 6 月,为方便统一管理,公司和中金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销户,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订 2 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报告期末余
号 额
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 1001300000761363 45,847,656.82
行
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 1001300000881753 20,999,106.26
行
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 1001300000881768(注 1) 0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报告期末余
号 额
行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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