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唐国琼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情况
唐国琼,1963 年 5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1988 年 7 月
至今,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创意信息(300366)独立董事,2010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利君股份(002651)独立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茂业商业
(600828)独立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迅游科技(300467)独立
董事,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西部资源(600139)独立董事,2015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乐山电力(600644)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
任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
任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圣诺生
物(688117)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0608)独立董事。现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0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66)、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00893.HK)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情形。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4 4 1 0 0 否 2
本人作为成都先导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挥专业特长向公司提出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规范、科学决策。
在参加每次会议前,本人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会议召开期间,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及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人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履行了相应职责。本人在报告期内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职务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2 2
提名委员会 委员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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