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晶科能源
股票代码:688223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RM 803, 8/F., Yue Xiu Building, 160-174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区 5号楼 7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3: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区 5号楼 7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4: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区 5号楼 7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5: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区 5号楼 7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6: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区 5号楼 7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7: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产业园 A区 5号楼 7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目 录...... 4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2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晶科能源、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指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指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指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6 指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7 指 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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