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发生额:公司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8.8 亿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02.43 亿元。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公告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8.8 亿元,具体如下:
1、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 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上饶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2.5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等 36 家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开展了基于晶科 E 信的供应链业务合作,公司为上述 36 家子公司在晶科畅融平台签发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办理融资的电子债权凭证(即晶科 E 信)所对应的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晶科智造”)向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资金人民币 4 亿元,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储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
不超过 699.6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
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本次公告的担保在上述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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