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26年4月
声明和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接受委托,担任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安全”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已承诺上述有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下列含义:
亚信安全以现金方式购买SKIPPER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的亚信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科技190,016,976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田溯宁及其关联
方所持亚信科技89,837,875股股份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持续督导期 指 2024年11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上市公司、公司、亚信 指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
交易对方 指 SKIPPER INVESTMENT LIMITED
标的公司、亚信科技 指 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675.HK),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
标的资产 指 亚信科技190,016,976股股票
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表决权委托协议》、 亚信安全与田溯宁及其控制的InfoAddition、PacificInfo、CBC Partners于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2024 年 1 月 16 日 签 署 的 《 VOTING RIGHTS ENTRUSTMENT
AGREEMENT》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指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度》
《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指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度》
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万元、亿元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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