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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6:26:40 股吧网页版
亚信安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安全”“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0.5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2,070.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250.59万元。本
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亚信安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责任。

中金公司对亚信安全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中金公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徐石晏、江涛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225.SH

注册资本 40,001.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98 号 01栋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98号东久创新中心 1栋 1F-4F

法定代表人 马红军

实际控制人 田溯宁

董事会秘书 王震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02-09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注册批复文件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 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 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 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 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7、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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