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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56:21 股吧网页版
开普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纪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纪鹏,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具有高级经济师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会长、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学术秘书、
助理研究员;1989 年 4 月至 1997 年 1 月,任中信国际研究所公司与市场制度室
主任、副研究员;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
中心主任;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研究中心主任、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导;曾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交易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任职
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 3 次股东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刘纪鹏 8 8 0 0 否 3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14 次,其中召集并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过程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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