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 9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孟曦东先生、董事冯云彪先生、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独立董事秦松疆先生,因公务原因未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孟曦东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李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李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进 行 了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权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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