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六)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应当关注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可以采取对财务出纳、印章管理等人员进行专门问询,对公司主要客户或者业务合作方进行询证等必
要措施,核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开内部控制程序实施违规行为的情形。董事不得以不直接从事、不熟悉相关业务为由推卸责任。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总经理负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并督促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配合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章 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六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根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公司财务应定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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