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
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的内控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的内控制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以及有关资金、资产的运用和安排;
(九)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及调整经理层成员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决定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聘用和解聘;
(十)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办公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有权决定审议批准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借款发生额(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转期、新增贷款、授信等)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10%的借款事项及与其相关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总经理有权决定审议批准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关联交易金额(或一年内累计达到)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0.1%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关联交易金额(或一年内累计达到)低于30万元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总经理不提议解聘的,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总经理拟订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安全保卫、卫生环保、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三)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四)总经理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附有相应的说明文件、数据和其他参考资料。
第十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出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向董事会报告的内容分为定期业务报告和临时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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