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8 00:10:24 股吧网页版
博睿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 9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冯云彪先生、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独立董事刘航先生、独立董事秦松疆先生,因公务原因未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秘书孟曦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李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