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持有的上海吉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瞬科技”)100%的股权以及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瞬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吉瞬科技和瞬雷科技 100%的股权。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
发的《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1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 1 个月。如难以在前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向上交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的完成所需工作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提交完整的书面回复及相关文件。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交易的各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延期回复的书面申请,申请自《审
核问询函》回复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 1 个月提交《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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