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上年度末合
首席合伙人 高峰 117 人
伙人数量
注册会计师 688 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员数量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312 人
师
业务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2025 年 ( 经 审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2024 年年报上市 客户家数 205 家
公司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
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涉及主要行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1
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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