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6:59:01 股吧网页版
新点软件:新点软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50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投资产品,其中 12 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