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莉莉)
作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职权,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顾莉莉,女,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学位。曾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供销公司销售部内勤,任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 年 1 月起任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 年 3 月至今任张家
港市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
席情况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董事 加董事会 (含现场及通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次数 讯方式出席)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会的次数
顾莉莉 9 9 0 0 0 否 6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除需回避的事项外,本人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过程及其执行情况,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参加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