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博)
作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博,女,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2016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6 年 12 月至今
任江苏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自2025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2次董事会和0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
独立 席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含现场及通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讯方式出席)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刘博 2 2 0 0 0 否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内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1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关注上证e互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交流、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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