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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4 16:34:22 股吧网页版
神工股份: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
拟与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江
城产业投资基金(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城基金”)、湖北国芯
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芯投资”)开展战略合作,共
同设立“江城国泰海通神工(武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总
规模不低于 2 亿元。其中,神工股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预计认
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拟分期实缴到位,预计认缴出
资比例为 30%。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基金管理人推进基金设立、备案等事宜。董事会拟授
权公司指定人员办理有关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相关协议,以及配合设立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产业基金现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合伙企
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推进基金设立、
备案及后续出资事宜。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尚未成立,合伙人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由于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加快围绕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江城基金、国芯投资开展战略合作,共同设立半导体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总规模不低于 2 亿元。

其中,神工股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预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000 万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 30%(以下简称“本次投资”);认缴出资额拟分期实缴到位;江城基金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9,800 万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 49%;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拟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4,000 万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 20%;国芯投资拟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00 万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 1%。上述出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方具体认缴出资额及比例等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出资方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01 日、2025 年 12 月 0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公司名称: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878675X4

4、法定代表人:韩志达

5、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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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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