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10Z001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110Z0013 号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神工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神工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6]110Z001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 宇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博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青松
2026 年 3 月 20 日
用
用 仅限
出具
仅限 报告
出具 使用
限 报告
出具 使用
报告
使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