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百济神州有限公司组织条例》(以下简称“《组织条例》”)及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本着审慎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由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Shalini
Sharp 女士、Olivier Brandicourt 博士、Anthony C. Hooper 先生及 Corazon (Corsee) D.
Sanders 博士。2025 年3 月 1 日,Shalini Sharp女士获委任为审计委员会主席,Anthony
C. Hooper 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但继续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本着审慎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七次会议并作出十一次书面决议。Olivier Brandicourt 博士应出席审计
委员会会议七次,实际出席六次,未出席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
其余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历次应当出席的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签署了历次应当签署的书面决议,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及书面决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适用规则编制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年度经审计财务业绩、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三个月的财务
业绩、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三个月及六个月的财务业绩,以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三个月及九个月的财务业绩。
2、公司及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全年业绩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发全年业绩,以及公司及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六个月
中期业绩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发中期业绩。
3、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业绩发布、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发布、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业绩发布、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业绩发布,以及建议董事会批准公司科创板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4、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预测及其调整情况。
5、科创板募集资金事项,包括建议董事会批准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编制的 2024 年度及 2025 半年度科创板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并延长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6、聘任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费用。
7、202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8、公司《内部审计章程》《A 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A 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建议董事会批准该等制度。
9、关联(连)交易事项及建议董事会批准关联(连)交易事项。
10、贷款事项。
11、法律合规事项的更新。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rnst & Young LLP、Ernst & Young 以及 Ernst & Young AG(自公司通过存续注册迁
址到瑞士生效日起,瑞士的 Ernst & Young AG 担任公司的瑞士法定审计师)的独立
性、专业性以及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出具了《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Ernst & Young LLP、Ernst &Young以及Ernst & Young AG分别作为公司2025年度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A 股财务报表”)、根据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美股财务报表”)、公司提交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港股财务报表”)以及根据公司注册地瑞士法律对公司进行审计并编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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