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7:17:01 股吧网页版
超卓航科:超卓航科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方向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方向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累计持有的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
风险理财产品。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