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获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评结果发放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剩余比例绩效薪酬按月发放。
2、除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外,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按月发放津贴,除此之外不再额外发放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评结果发放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其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剩余比例绩效薪酬按月发放。
三、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即本方案生效后的发薪日按照本方案调整董事的薪酬。该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时终止。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即本方案生效后的发薪日按照本方案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该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时终止。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发放相应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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