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就上会所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会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前身于 1981 年成立,为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
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上会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会所合伙人 113 人,注册会计师 551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1 人。
上会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9,164.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416.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3,821.20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7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7,384.9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上会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2025 年度末,上会所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11,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止,下同),上会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
律处分 2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上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
1、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超卓航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超卓航科关于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4、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超卓航科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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