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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22:24:22 股吧网页版
和元生物: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
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
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并相应修订《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
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公司章程”替换为“本章程”,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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