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的薪酬机制,吸引、保留、发展和激励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还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付薪理念:
(一)基于岗位/角色:
个人工资的整体水平基于个人任职岗位或主要承担角色的价值,从而鼓励个人主动承担起相应的岗位/角色职责,充分发挥岗位价值或角色作用。
(二)人岗匹配:
基于岗位/角色价值,秉承按劳分配原则,结合人岗匹配度,确定个人的具体工资标准,以作为个人日常履行岗位/角色职责的回报。
第五条 工资制式
结构工资制为主,协议工资制为辅。
(一)结构工资:采用结构化的工资组合,以满足个人的不同需求和日常薪
资管理需要;
(二)协议工资:受外部人才市场的波动影响,对现有工资标准不能充分激励和吸引的优秀人才,或临时聘用人员,可采用协议工资制形式,并从严控制人数占比≤5%。
第六条 基本原则
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业务发展,与公司战略相匹配,体现公司战略需求。通过薪酬实现对员工的战略牵引,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一)公平原则:体现工资的内部公平为主,兼顾外部公平。由此,公司工资水平的总体定位以内部成本控制为导向,标准一致、操作规范且相对统一。
(二)个性定位:整体工资水平定位于行业的中等偏上水平,以确保公司吸纳行业内优秀人才,保持市场竞争力。同时,考虑行业和地区竞争、物价水平的差异,结合公司战略重点与效益情况,不同岗位序列(不同人才类型)制定薪资结构、起止级别/幅度不同的薪资等级表(简称“薪级表”)。
(三)效益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当年经济效益及未来五年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决定总体薪资水平。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七条 股东会
(一)审批董事薪酬方案和薪酬调整方案;
(二)审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修订方案。
第八条 董事会
(一)审批本制度及其修订方案;
(二)审批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含薪酬预算);
(三)审批政策性调薪方案;
(四)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薪酬调整方案;
(五)审批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年薪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的其他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薪酬调整方案。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二)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考核等事项;
(三)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总经理
(一)审核公司薪酬预算方案;
(二)审批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年薪为人民币 400 万元以内的其他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薪酬调整方案。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的责任部门;
(二)公司薪酬体系的设计和修改;
(三)草拟薪酬预算方案;
(四)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拟定员工的定薪和调薪提案并组织实施;
(六)员工薪酬计算、绩效核算及发放;
(七)管理员工激励基金。
第十二条 部门负责人
(一)提供本部门员工的定薪与薪酬调整建议;
(二)提供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
(三)负责本部门员工绩效奖金计算。
第十三条 财务部
(一)复核薪酬计算;
(二)负责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岗位序列
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对公司所有岗位按职业属性参照岗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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