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7:04:43 股吧网页版
和元生物: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 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000 股将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除前述离职人员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外,其对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38,200 股将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拟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58,200 股。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5 年 6 月 27 日及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 3.09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996,400 股限制性股票。

3、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