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科技”或“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航宇科技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3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新业务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兰航宇”)与郑州清联航达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联航达”)及公司关联方淮安棠棣之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棠棣之华”)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三方约定共同投资设立淮安厚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厚载”),作为后续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投资主体。淮安厚载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其中德兰航宇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30%),出资形式为货币;清联航达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8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57%),出资形式为货币或经评估作价的知识产权;棠棣之华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65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3%),出资形式为货币。淮安厚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基于市场环境、宏观环境、合作方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淮安厚载设立至今发展情况未达预期,未来经营状况不确定性上升,经投资各方协商一致,拟决定注销淮安厚载。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先生为棠棣之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棠棣之华为公司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不超过 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淮安棠棣之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华
(四)注册资本:650 万元
(五)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2 日
(六)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流均镇育才路 314 号
(七)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流均镇育才路 314 号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棠棣之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十)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83.56
负债总额 0.0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483.56
营业收入 0.00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5,2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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