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49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收到了持有 17.99%股份的股东夏军先生《关于提请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新设联席总经理岗位,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副 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
员。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联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 奖惩事项;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
检查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
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联席总
经理的工作;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 ……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前款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前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具体授权给 款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具体授
总经理执行。 权给总经理、联席总经理执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公司设联席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
解聘。 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联席总经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
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联席总经
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总经理、联席总经
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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