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9:06:03 股吧网页版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6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十项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十七项制度的议案》。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十项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会审议批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上;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的 50%以上; 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
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值的 50%以上;

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值的 50%以上;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上,且超过 5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财产品的除外);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提供担保;租入或
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 取其绝对值计算。
重组;提供财务资助;证券交易所认定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低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转让或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交易行为。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 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保和资助等,免于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债权、债务重组;提供财务资助(含
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

认购权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
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