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的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事务。2025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宏女士,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于上海师范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2003年于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2010年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会计学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6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岗位;2013年4月至今任北京中珩迦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2025年9月担任嘉和美康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我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任职期间,我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会议议题的讨论,审慎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我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时出席了任期内应参加的会议,未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业作用。在会议召开前,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此过程中,公司及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我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等多种渠道与中小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积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致力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任职期间,我持续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实施成果,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我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沟通与合作,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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