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6-014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 212 名,注册会计师人
数 1,08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名。
(7)业务信息:2025 年度总收入 219,612.23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未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未经审计)。
(8)中兴华共承担 197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客户主要集中在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行业。中兴华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房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新三板、IPO等审计相关经验,曾经负责和参与大型央企、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股权收购及业务收购及后续审计等,在国有企业审计、IPO审计领域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普丽,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伟,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此前未曾为嘉和美康公
司提供过相关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类型
关于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一局集团
2025 年 北京市 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之专项审计项目中,存在审计范围不全
1 袁普丽 10 月 31 警告 面,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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