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
度、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证券法 》”)、《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简称“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以下简称“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章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目:药品委托制造;药品零售;药品批 为:许可项目:药品委托制造;药品零售;
发。…… 药品批发。……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中交易方式进行。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本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 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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