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志杰)
作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志杰:1962 年出生,1994 年毕业于中科院生物物理所,博士学历。1987
年 9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天津师范大学讲师;1995 年 1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美国
匹兹堡大学博士后;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美国佐治亚大学博士后;1997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美国佐治亚大学副研究员;2006 年 10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研究员;2013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科技大学教授;2021 年6 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对董事会 应出席 实际出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各项议案 股东会 席股东
投票情况 次数 会次数
9 9 0 0 均同意 1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时,我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2 2 0 0
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0
本人现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所审议事项均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合法有效,故对2025 年度公司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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