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25:23 股吧网页版
宣泰医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峻先生、应晓明先生、沈思宇先生、MAOJIANGU 先生、LARRYYUNFA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刘浩先生、王飚先生、王有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刘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浩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飚先生、王有平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叶峻先生简历

叶峻先生,1972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历。1996 年 3 月至今在上
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曾任投资银行部经理、业务发展部经理、金融服务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兆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201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峻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