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俊)
作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俊:1972 年出生,1994 年毕业于上海大学,本科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上海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上海泛亚
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上海宏仑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8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菲林
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对董事会 应出席 实际出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各项议案 股东会 席股东
投票情况 次数 会次数
9 9 0 0 均同意 1 1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同时,本人依据多年实务经验,就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建议。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9 9 0 0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0
本人现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 11 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本人通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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