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M10475号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董事会的责任
南网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 工作概述
我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475 号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南网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南网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南网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南网科技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M10475 号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7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4元,共计募集资金103,672.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3.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0,279.80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33.58 万元以及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的 200.00 万元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98,946.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3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