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谭燕、独立董事刘颖及董事原蔚鹏 3 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谭燕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3 名董事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度预算方案》《公司 2025 年审计计划》。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尽职免责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
(四)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听取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方案汇报》。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鉴于大信与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审计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及有关建议,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和工作交接。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经审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可立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有效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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