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晶合集成:晶合集成关于拟出售及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2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及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合集成”)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自行研发的光罩相关技术转让给安徽晶镁光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镁”),双方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对价确定为人民币27,732.13 万元(不含税)。

安徽晶镁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晶瑞光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瑞”)拟向晶合集成租赁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同时,在其自有厂房完成建设之前,晶合集成拟将现有光罩生产线相关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安徽晶瑞使用,租赁期限均为 3 年,公司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预计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在不超过 5,453.7415 万元(含税)的范围内,设备租赁费在不超过 38,349.1368万元(含税)的范围内,与安徽晶镁及安徽晶瑞协商签订协议等相关事宜。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以货币方式认缴安徽晶镁 2 亿元,后续公司有权向安徽晶镁提名一名董事,出于谨慎性以及实质重于形式考虑,公司将安徽晶镁视为关联方,上述交易视为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安徽晶镁转让技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安徽晶镁及安徽晶瑞出租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
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尚需经有关国资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向安徽晶镁转让技术并向安徽晶镁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晶瑞出租厂房及厂务配套设施、设备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交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晶合集成拟将光罩业务通过安徽晶镁独立运营,由安徽晶镁建设光罩生产线,专注于 28nm 及以上工艺节点半导体光罩生产制造。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自行研发的光罩相关技术转让给安徽晶镁。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转让技术以2025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27,732.13 万元(不含税)。经双方协商,以前述评估结果作为本次技术转让协议的价格依据,交易对价确定为人民币27,732.13 万元(不含税)。该交易的技术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公司自行研发的 28 纳米及以上半导体工艺节点的光罩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27,732.13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不适用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不适用

比的溢价情况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五
节“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之“(一) 技
术转让协议”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款 是 否

(二)本次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晶镁发展规划,安徽晶镁将自行在合肥高新区建设厂房,在厂房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