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2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合集成”)持股 5%以上的股东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晶创投”)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与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勤合”)、华勤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力晶
创投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379,5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 26.41 元
/股的价格转让给华勤技术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勤合。
本次协议转让后,力晶创投持有公司 161,984,487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8.07%;合肥勤合持有公司 100,379,58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5.00%;合肥勤合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勤技术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勤合与华勤技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晶合集成 220,747,6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0%。
合肥勤合及华勤技术承诺,合肥勤合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取得的晶合集成股份,以长期投资为目的,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华勤技术亦不会通过出售所持合肥勤合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实质降低其对合肥勤合的持股比例的方式间接转让标的股份(为避免疑义,不包括转让给华勤技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华勤技术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在前述期限内,
标的股份因晶合集成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 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股) 100,379,585
转让股份比例(%) 5.00
转让价格(元/股) 26.41
协议转让对价 2,651,024,839.85 元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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