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7 16:57:42 股吧网页版
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对井松智能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

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井松智能签署了保荐协议,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协 议 明确了 双方 在持续 督导 期间的 权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
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保荐机构主要通过日常沟通,定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观察,参加
展持续督导工作。 股东会等方式,对井松智能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2025 年度,井松智能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2025 年度,井松智能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承诺等事项。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井松智能及、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保荐机构督促井松智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保荐机构对井松智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井松智能的内控制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