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18:02:21 股吧网页版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投资”)持有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井松智能”)股份
7,379,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3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以及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
加的股份,首发限售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因华贸投资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华贸投资所持井松智能股份自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先后被采取了质
押登记、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等措施。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以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华贸投资持有的“井松智能”股票。
本次申请执行股份数量为 6,05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拟
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即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7 月 16 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006,02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减持价
格将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关于被动减
持所持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被动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379,775股

持股比例 7.34%

IPO 前取得:4,387,5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2,992,275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指因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2023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后股份增加 1,974,375 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后股份增加 1,017,9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06,024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6,024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7 月 1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司法强制执行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华贸投资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