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井松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5.7116万股,发行价格为35.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372.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5月31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2,921.0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12,711.31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236.41
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6,684.64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9,514.39
本年度使用金额 4,166.27
现金管理金额 10,657.5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47.59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894.08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684.64万元与原募集资金净额46,548.92万元的差额为135.72万元,系该部分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的2.8万元利息收入。
(3)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井松智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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