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井松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109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5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总额 52,921.0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6,548.92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12,711.31 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41% 2025 年 12 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 71.00% 已终止
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 10.70% 2027 年 6 月
备生产线一期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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